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淇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机构职能

时间:2016-05-19 11:13:22  来源:  作者: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负责拟订全县安全生产综合性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二)承担全县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责任,依法行使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和监督检查县政府有关部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的安全生产工作,定期分析和预测全县安全生产形势,研究、协调和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督促、指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

  (三)承担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按照分级、属地管理,行业监管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管理工作、重大危险源监控及重大事故隐患的排查整治工作;依法查处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

  (四)承担非煤矿山和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承担烟花爆竹经营(零售)准入管理和第三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备案工作;负责非煤矿山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

  (五)承担工矿商贸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监督检查责任,负责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证的颁发管理工作,组织查处职业危害事故和违法违规行为。

  (六)负责组织指挥和协调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综合管理全县生产安全伤亡事故、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安全生产和职业危害信息统计分析工作;依法组织、协调一般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并监督事故查处的落实情况,配合上级调查较大以上事故处理工作。

  (七)负责监督检查职责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情况。

  (八)指导协调全县安全生产检测检验工作,监督管理安全生产社会中介机构和安全评价工作。

  (九)组织、指导全县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安全文化建设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安全培训、考核工作,依法组织、指导并监督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除外)的操作资格考核和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资格考核工作,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工作。

  (十)组织拟订全县安全生产科技规划,指导协调安全生产重大科学技术研究、科研成果申报和技术推广工作。

  (十一)指导协调和监督监察全县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

  (十二)组织开展全县安全生产方面的对外交流和合作。

  (十三)承担县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日常工作。

  (十四)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设5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局机关有关事项的协调,拟定和监督执行各项工作规则和制度;负责组织、宣传、人事等工作;承担局机关文秘、政务督查、信息、保密、档案、提案、议案、信访、保卫、外事、财务、资产管理、车辆管理、会务、接待等工作;综合管理全县生产安全伤亡事故统计分析;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党群工作;负责离退休干部的管理工作;承办机关、直属单位人事管理和机构编制管理工作;指导全县安全生产培训工作,负责全县有关安全生产培训机构的资质管理工作;依法组织指导和监督管理有关安全培训和资格考核工作,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工作;负责对局班子和主要领导工作安排部署的督促检查工作。

  (二)综合协调股。研究提出关于安全生产重大政策和重要措施的建议;联系县政府有关部门和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掌握、通报全县安全生产重点工作和重大事项;组织、协调全县性的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项督查和安全生产专项治理工作;承担县政府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考核工作和县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分析预测全县安全生产形势和重大事故风险,发布预警信息;依法监督检查用人单位(不含煤矿)职业卫生情况;综合管理全县职业危害信息统计分析工作,组织查处职业危害事故和违法违规行为;承担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证的颁发管理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组织指导并监督检查有关职业卫生培训工作;组织指导职业危害项目申报工作;参与职业危害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三)行政服务股。负责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第三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备案的受理、发证;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经营许可证、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咨询。

  (四)安全监督管理一股。依法监督检查非煤矿山(含地质勘探)、石油天然气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设备设施安全情况;承担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依法查处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参与相关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的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指导和监督相关的安全评价、评估工作;指导协调相关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参与相关行业事故的调查处理和应急救援工作。

  (五)安全监督管理二股。研究提出关于安全生产重大政策和重要措施的建议;联系县政府有关部门和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掌握、通报全县安全生产重点工作和重大事项;组织、协调全县性的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项督查和安全生产专项治理工作;承担县政府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考核工作和县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分析预测全县安全生产形势和重大事故风险,发面预警信息;依法监督检查用人单位(不含煤矿)职业卫生情况;综合管理全县职业危害信息统计分析工作,组织查处职业危害事故和违法违规行为;承担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证的颁发管理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组织指导并监督检查有关职业卫生培训工作;组织指导职业危害项目申报工作;参与职业危害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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